以「心靈治癒」禱告為來協談的個案服務的第二年,有一次禱告後,那位被服事的個案問我:「牧師,剛才的禱告中,你怎麼說『主耶穌,我奉禰的名饒恕禰』?」
我聽他這麼一問,自己也有點訝異,心裡想著有嗎?我剛才是怎麼禱告的,也一面回想剛才禱告的情境,同時隨口問他:
我聽他這麼一問,自己也有點訝異,心裡想著有嗎?我剛才是怎麼禱告的,也一面回想剛才禱告的情境,同時隨口問他:
「我帶你這樣向主耶穌禱告,你聽到這句話,當時覺得怎樣?現在又覺得怎樣呢?」
「當時心裡好輕鬆、好釋放;但之後覺得主耶穌是上帝,祂是全知全能的,上帝是不會錯的,怎麼需要我們饒恕;我們是人又怎能饒恕耶穌呢?」
「是啊!主耶穌是上帝,祂當然不需要我們的饒恕,我們也沒有資格;但是不是我們在遇到挫折、失敗、憤怒時,都會怪罪別人,最後也許也會質疑「上帝你怎麼會讓我遇到這種事情?」
「那是不是表示我們信心不夠?」
「是啊!因為我們還是很有限,無法參透上帝的計畫及帶領。」
我擔心自己也還不是能很清楚的表達,所以「這也是我第一次這樣禱告,但至少知道你剛才到現在,經過這禱告心中比較舒坦多了,感謝主;而我也多了一個功課,希望我可以更多領悟,以後能更充分的解釋『奉耶穌的名饒恕耶穌』。」
經過一年多,有次在牧師分享牧會經驗的聚會中,我分享了前述的經驗,當然也企盼能引起討論並從中得到一些答案,但並沒有如預期反而讓我覺得我是做錯了禱告,甚至覺得被定罪。經過多年的沉澱及思考我知道了一些:
首先是「奉耶穌的名」,這句禱詞的意義是指著這個正在向主耶穌(包括上帝、聖靈)禱告的「我」,不只是我而已,而是藉著耶穌的權柄向祂禱告;而更重要的是奉祂名禱告的這個禱告的內容,如果主耶穌去完成它,結果可以榮耀父上帝的話,主耶穌必定成就。(參 約翰14:13)
其次是我們心中受創後,多少會怪罪別人,包括上帝,但也許怕「得罪」上帝,所以不敢向祂「發怨言」。大多數的信徒誤解「發怨言」及不懂也不會「向對方直接說出『我心中的感受』」。所謂的「發怨言」是指「不將我們心中的委屈,直接找對方講清楚,卻向別人分述甚至哭訴、告狀、批評、論斷、定罪」。但如果將這些「話」直接與對方「說」,而這位「對方」是「全知、全能、慈悲、憐憫」的上帝,且主耶穌是我們的朋友「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,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。我乃稱你們為朋友;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,已經都告訴你們了。」(約翰福音15:15),祂就在等我向祂訴說我心中的苦,這是不是更能直接得到安慰與釋放?
再說祂完全知道我們的境況,我現在心中的所有一切情緒,包括:憤怒、不安、焦慮、懷疑、恐懼、驚嚇、尋死的意念、報復的意念、意圖犯罪、孤寂….等,祂就在等我們轉頭歸向祂,並將這一切的「感受」釋放出來交給祂,祂就是要來背負我們每個人的重擔的。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(馬太福音11:28)
2008.5.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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